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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劑,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、香、味以及為防腐、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,包括營養強化劑。長期以來,法律和標準對食品生產者使用食品添加劑有明確的要求,而對食品經營者能否使用食品添加劑則沒有規定。隨著食品產業的快速發展和食品業態的不斷演變,有的食品生產企業與餐飲服務單位(如中央廚房、集體用餐配送單位)間的區分日趨模糊。從實際情況出發,對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做出明確規定,是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,強化食品安全監管的需要。新《食品安全法》第40條規定:“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”。當前,應當加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工作步伐,明確食品添加劑在餐飲服務領域可以使用的范圍和限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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